0

    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新规则新要求(一)

    2023.04.24 | admin | 228次围观

    本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对卫片图斑的合法性认定,按照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以及2022年5月8日市规划资源局印发的《2022年自然资源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补充规定》标准执行。那么,在2022年卫片执法规则有哪些新的要求呢?

    一 合法新增建设用地判定依据变了

    1.建设项目改为以是否完成供地手续作为合法判定依据

    往年的卫片执法,一般以农转用批文和供地方案批复作为合法用地的判定依据。今年新规则,明确建设项目在动工建设前须完成供地手续,即新增建设用地应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作为合法用地的举证文件。行政审批“三证合一”改革后,划拨用地项目不再单独发核划拨决定书的,以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举证文件。

    2.农转用但未供地的合法建设用地有特例

    在部判定规则中,仅有一种情形可使用农转用批文作为合法举证的依据,即政府为供地而进行土地平整的图斑或地块,举证农转用批文的,可认定为合法用地。值得注意的是往年的卫片执法中,已批准农转用但因用地主体不明确而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公路用地、公园与绿地、河流水面等,可判定为合法用地。今年起,该项规定不再适用。

    3.新增了储备用地临时使用的举证规则

    对于储备用地临时使用的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按合法用地填报,具体为:提供储备批文和租赁协议等文件。储备地块委托其他单位管理,受托方与用地方签订租赁协议的,应提供储备中心同意受托方出租储备用地的证明文件。储备地块原地类为农用地、未利用地的,需提供农转用批文。有建设行为的,还应提供规划部门的意见。

    4.新增先行用地的合法举证规定

    建设项目在动工建设以前,经有权机关批准,办理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能提供先行用地批文的,可按合法用地填报。

    5.合法用地举证要求更严

    在提供举证文件时,新增要求上传能够证明用地位置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界址点坐标文本或者图件扫描件)等。

    二 违法用地不要漏判错判

    1.违法批、供的建设项目也是违法用地

    违法批准占用、违法供地两种情形与违法占地、未供即用的情形均直接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经核实,划定在前审批在后的,属于违法审批的,按“新增非农建设违法”上报。

    2.翻新翻建变化图斑的违法用地要分类

    新判定规则中,在存量建设用地上无论是否认定有合法用地手续,存在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应当判定为存量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同时,部判定规则还规定:《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应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3.应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的容易错判的项目

    补充规则中明确以下两种情况没有合法文件被上传,一是虽符合中小河道建设标准,但占用耕地,且未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二是虽符合小微项目功能但面积超标的,应按“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填报。

    三 严格界定“实地未变化”

    非农建设项目认定标准

    1.关于农业简易棚(房)

    部判定规则中规定用于农业生产的简易棚(房)可按“实地未变化”填报。在卫片执法中经常发现田间地头用于居住、堆放物资、经营等的新增简易棚(房),应按照新增违法用地处置。补充规则对可按“实地未变化”填报的农业简易棚(房)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认定标准,即在耕地、草地、园地上搭建的用于农业生产的简易棚没有合法文件被上传,且棚内现状地类未发生改变的,可按“实地未变化”填报。

    2.关于无需审批的项目

    涉及水库水面的泡沫码头、高压电塔、围填海、水面高架桥、挑空水面的水工建筑及观景平台的图斑或地块,合法建设用地上以及《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存量建设用地上进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可按照“实地未变化”填报。其他无需办理审批的建设项目图斑或地块,经审批部门认定,可以按照“实地未变化”填报。

    3.关于急需紧急用地

    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紧急用地可以先行使用土地,按实地未变化填报,其中属于临时使用的,使用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可以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占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